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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接受自治区残联执行理事会直接领导,工作业务接受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指导。受自治区残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区盲人按摩工作。

(二)开展盲人按摩人员培训、就业咨询、盲人保健按摩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三)组织盲人按摩学术交流活动和实用性科研工作。

(四)协助制定全区盲人按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落实。

(五)承办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内部机构设置:内设综合科、按摩管理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盲按中心)2024年度总收入230.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0.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8万元,下降9.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0.7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8万元,下降9.27%,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调整和相关核定标准,盲人按摩专项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等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盲按中心2024年度总支出230.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0.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8万元,下降9.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84万元:主要用于盲按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25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1万元。(2)残疾人事业202.60万元,包括残疾人就业支出202.60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53万元,下降10.08%,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调整和相关核定标准,盲人按摩专项经费、在编人员绩效工资等经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4.57万元:主要用于盲按中心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2024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7.37万元:主要用于盲按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8.86%,主要原因是:2024年缴费基数是根据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2024年缴费数额随之增加。

4.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盲按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58万元,下降9.27%。其中:基本支出130.58万元,项目支出100.20万元。

盲按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6万元,支出决算为23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8.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5%。主要用于盲按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缴费支出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1万元,残疾人就业支出202.60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因业务需要申请了预算调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7万元,支出决算为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盲按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主要用于盲按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37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做预算时公积金的核定基数大于2024年缴存基数,所以存在差异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其中:基本工资19.12万元;津贴补贴3.68万元;奖金0.15万元;绩效工资36.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3万元;住房公积金7.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做预算时工资、社保的核定基数大于2024年缴存基数,所以存在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其中:办公费0.10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1.46万元;维修(护)费1.30万元;会议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24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两费支出,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4%。其中:退休费1.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万元。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按照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2%计提,属于定额预算,用于小孩统筹、体检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外,无其他新增事项支出,所以支出较预算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盲按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盲按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1%,比上年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减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减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原因是根据实际出行及日常维修维护需要等,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盲按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99万元,平均每辆2.9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盲按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盲按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73.8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6.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100.2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100.2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0.2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缺少日常追踪、事后归集等实施流程的梳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为关键点,加强日常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调整,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根据各预算项目所设的绩效目标,整理对应的佐证材料清单,在预算批复后一并下发至各业务科室,以便业务开展时同步进行相应材料的编制、整理工作,提高后续自评佐证材料收集的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就业与扶贫工作盲人按摩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14万元,执行数为5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20245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截止报名时间共55名盲人报名,共55名盲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率100%9月份,组织53名盲人考生赴贵州省区域考试中心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有2名考生缺考,实际赴参加考试的人数占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比例是96%。有18名考生考试通过,考试通过率是33.96%20247月前组织开展3期盲人按摩相关的职业培训项目,共计培训盲人学员113人次,每期培训出勤率为100%。培训方式和课程内容丰富多彩,广受学员好评,有助于进一步有效提升盲人按摩师职业技能水平,增强盲人就业创业竞争能力。2024年组织开展6次盲人按摩事业促进活动,参与盲人人数共计60人。每次活动主题各有特色,通过相互沟通交流,使全社会更加全面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盲人群体,同时有助于宣传盲人按摩事业,进一步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创业。二是效益指标,2024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广西考区报名人数共55名,经报名审核、复审程序,重点核实考生的学历证书和从事医疗按摩活动的真实性,共55名盲人通过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率100%。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培训课程理论和手法教学相结合,融入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团结等内容,促进盲人学员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每期培训班结业率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盲人按摩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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